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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08:53

来源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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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2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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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成员单位:

因我县今年较往年同期降雨量少90%以上,地干物燥。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草原资源、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生态植被及天气干燥等因素,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森林草原可燃物较多,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避免火灾给森林草原资源造成的损失,现将春季防火期延长到6月30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区。因科研、抢险等确需进入的,应当依法报请批准。经批准后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区的,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武川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