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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K/2024-0002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18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JK/2024-0002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18
公文时效

关于对武川县十届三次政协第0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2-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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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娜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管理的提案,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吸烟危害健康问题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但是在餐厅、宾馆等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控烟工作因执法难,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不够,以及吸烟者对公共场所控烟的相关法规还缺少了解和敬畏,经营者对于控烟也存在畏难情绪,公众对被动吸烟危害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等因素,控烟工作存在很大的阻力和困难。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我委对您的提案内容高度重视,对您的提案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禁烟场所及吸烟区设立标识,让群众了解不按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将受到处罚。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结合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和文明城市,组织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及“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企事业单位”等创建活动,市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制作发放禁止吸烟标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有效地促进我县控烟禁烟工作的进程。

(二)对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进行政策宣传。

每年世界无烟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每年的活动主题制作条幅标语,开展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向各单位以及群众发放了控烟宣传海报、控烟宣传图册等宣传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控烟科普文章。对居民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特别对社区居民、学校学生,通过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控烟知识,培养学生拒绝吸烟的好习惯,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控烟氛围。

(三)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在餐饮酒店等公共场所可以设置有通风设备的吸烟区(室),吸烟区(室)应有明显的区隔及标识,由于我县的餐饮场所大部分为小型场所,设置吸烟区的条件有限,经营场所应履行禁烟规定,比如开展禁烟宣传、设置禁烟标志,不放置吸烟器具等措施。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创建无烟单位的要求,在室外指定地点设置了吸烟区,并张贴引导标识。

(四)按照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县有关规定,在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售卖香烟,县烟草专卖局加强监管,对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烟草零售户进行了清理。

(五)加强控烟政策宣传及监管力度。县卫健委将联合市场监管、 教育、文化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处罚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县控烟禁烟工作的进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宣传吸烟的危害,加强对烟草制品和烟草广告的管理,为全社会禁止公共场所吸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通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县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未来控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日,继续加大控烟知识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控烟宣传,提高群众控烟的主动参与意识。二是将密切关注国家和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的立法动态,并结合其它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条例的落实及各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制度。三是继续依据《呼和浩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加强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会同主管部门不定期的对所辖范围的场所进行检查,为无吸烟环境建设贡献力量,共建共享全民健康。


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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