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YB/2025-000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125011700328R1115012YB/2025-000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公文时效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和《关于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定点资格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呼医保发〔2021〕28号),武川县医保局本批次共收到申请材料3份;申请开通呼和浩特市医保居民统筹、两病业务。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5人对3所医药机构进行了评估,2025年4月7日经定点资格评估委员会审议评估合格,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医药机构
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东后河村卫生室
武川县哈拉合少乡庙沟村卫生室
武川县哈拉合少乡大庙村卫生室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5日
三、公示结果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