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YJ/2022-0002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21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YJ/2022-0002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21 |
公文时效 |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武川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武人社2022【121】号),并参照《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推行聘任制度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05]16号),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通过实施全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四)坚持按岗位聘用;
(五)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申诉权;
(六)坚持审慎实施,平稳过渡。
三、岗位聘用人员范围
与武川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了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纳入本次岗位聘用范围。目前大队在编在岗人数26人,均可纳入本次岗位聘用人员范围。
四、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
(一)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武川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武人社办〔2021〕283号)文件,我队岗位总量为2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大类,主体岗位为管理岗位,岗位结构比例及各岗位职数设置情况如下:
管理岗位21个,占岗位总量的80.77%,九级21个。
科级正职 |
科级副职 |
科员 |
办事员 |
合计 |
七级职员 |
八级职员 |
九级职员 |
十级职员 |
|
0 |
0 |
21 |
0 |
21 |
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的19.23%,包括十级2个、十一级1个、十二级2个。
等级 类别 |
中级 |
初级 |
合计 |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
社会工作 |
0 |
0 |
1 |
1 |
2 |
4 |
经 济 |
0 |
0 |
1 |
0 |
0 |
1 |
合计 |
0 |
0 |
2 |
1 |
2 |
5 |
(二)岗位聘用情况
1、管理岗位
正科 |
副科 |
科员 |
办事员 | |
岗位设置数 |
0 |
0 |
21 |
0 |
实际聘岗数 |
0 |
0 |
21 |
0 |
空缺岗位数 |
0 |
0 |
0 |
0 |
2、专业技术岗位
社会工作 |
经济 | ||||||||||
等级 |
中级 |
初级 |
中级 |
初级 | |||||||
8 |
9 |
10 |
11 |
12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岗位设置数 |
0 |
0 |
1 |
1 |
2 |
0 |
0 |
1 |
0 |
0 |
0 |
实际聘岗数 |
0 |
0 |
2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空缺岗位数 |
0 |
0 |
-1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五、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执行、落实情况。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的巡查。重点巡查县级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危害性较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巡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强制措施。
3.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者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案件和违法行为。
4.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督查、整改、监察执法依法开展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劳动条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5.承担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监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6.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勘察取证和调查处理。对行政处罚决定予以追踪,并监督责任单位按期履行。
7.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评价、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活动的情况,依法查处中介机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聘用条件
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呼事岗设字〔2008〕1号)、《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施工作指导意见》(呼事岗设办发〔2010〕4号)的有关规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如下:
(一)各类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5.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敬业精神。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七到九级职员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十级职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须分别下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竞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在现聘任岗位上任职达一定年限。相关专业技术层级的任职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均符合前两款所要求的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年限的,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与本单位工作业务对口的安全工程类、化工类、矿山类、烟花爆竹类、职业卫生类、金属冶炼类以及法律类等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在工作期间获得记功以上或者获得先进个人奖励的,同 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3)在近两个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经主管单位 批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应聘高于现聘 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年内不得应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六、岗位转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相互转聘,但必须满足新任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数额限制条件,通过规定程序受聘上岗。
原岗位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转聘到其他岗位。
七、聘用程序
(一)制定方案
用人单位根据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设岗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要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布方案
公布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三)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聘用条件提出相应岗位的应聘申请。
(四)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五)考核评议、讨论决定人选
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对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聘用。
(六)结果公示
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后,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审核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经应急管理局审核、汇总,并由县应急管理局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备案。
(八)签订合同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1.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2.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3.既有行政职务、又有党内职务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行政职务签订聘用合同。
(九)核定工资标准
八、合同期限
职务聘期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作性质由单位确定,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科研课题和项目的周期聘用。聘用期满后,如续聘必须重新签订合同。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工龄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如本人提出要求,可以签订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九、组织领导
(一)成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综合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薛顺利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补恩 党委成员、副局长
宋利平 党委成员、副局长
王宏君 党委成员、副局长
成 员:孙一超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李晓明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席 涛 武川县应急管理局工会主席
杨建军 武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宋 炜 武川县应急管理局职工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岗位聘用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对我园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意见,组织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聘用量化考评实施细则》,召开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2)公布拟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接受、审核职工应聘申请材料;(3)开展量化考评工作,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按量化考评实施细则考评得分排序,出现同分情况,由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提出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3)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4)研究决定陵园岗位聘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仲裁岗位聘用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争议;(5)完成岗位聘用相关表格的填写上报工作,由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审核验收,并公示结果;(6)进行岗位聘用工作总结,向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岗位聘用工作认定。
十、有关要求
(一)岗位设置管理是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开展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动员。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精神,首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要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准确领会政策,正确对待改革,坚持集体讨论,听取职工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三)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擅自提高岗位等级,不突破结构比例。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首次岗位聘用中,确保现有人员按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的岗位聘用。坚持高等级岗位向工作难度高、任务重、责任大、技术要求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四)加强岗位考核,细化岗位考核细则或办法,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聘用人员调整岗位、晋升岗位职务等级和进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本方案解释权归武川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