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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null/2024-0000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1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25011700328Rnull/2024-0000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17
公文时效

关于张舒雯、胡洋、佳佳、石凯舒同志 试用期满转正拟任一级科员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7-3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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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单位经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党组会议研究,对新录用公务员张舒雯、胡洋、佳佳、石凯舒同志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张舒雯,女,汉族,1997年1月出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3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2023年7月录用到武川县司法局工作,现试用期已满,参加民主测评16人,综合评价合格16票,不合格0票。参加谈话15人,合格15票,不合格0票,经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和核实有关规定情况,不存在影响试用期按期转正的情形,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张舒雯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拟确定为武川县司法局一级科员。

胡洋,男,汉族,1997年9月出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3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2023年7月录用到武川县司法局工作,现试用期已满,参加民主测评16人,综合评价合格16票,不合格0票。参加谈话15人,合格15票,不合格0票,经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和核实有关规定情况,不存在影响试用期按期转正的情形,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张舒雯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拟确定为武川县司法局一级科员。

佳佳,女,蒙古族,2000年4月出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3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2023年7月录用到武川县司法局工作,现试用期已满,参加民主测评16人,综合评价合格16票,不合格0票。参加谈话15人,合格15票,不合格0票,经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和核实有关规定情况,不存在影响试用期按期转正的情形,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张舒雯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拟确定为武川县司法局一级科员。

石凯舒,女,汉族,1999年8月出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3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2023年7月录用到武川县司法局工作,现试用期已满,参加民主测评16人,综合评价合格16票,不合格0票。参加谈话15人,合格15票,不合格0票,经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和核实有关规定情况,不存在影响试用期按期转正的情形,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张舒雯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拟确定为武川县司法局一级科员。

以上情况于7月10日到7月1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特此报告

中共武川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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