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15012KZ/2020-0086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可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1-24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15012KZ/2020-0086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可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1-24 |
公文时效 |
县扶贫办:
经1月18日,上级反馈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疑点数据信息后,我镇及时通知所涉及的村委会进行认真核实,收集佐证材料。经村委会、驻村工作队民主评议,镇党委研究决定,具体情况如下:一、公积金信息(2条)
巨字号村委会王志军,于2011-2014年在内蒙古永业富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5年离职。2017年因病、因学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经政策扶持及自身努力达到脱贫标准。王志军妻子张永鲜于2017年去世,其子王越于2018年7月毕业,现王志军与王越均在呼市务工,常年不在村居住,此次拟标注为脱贫后不再享受政策。
巨字号村委会李颖,为户主李文林之女。2014年该户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底通过政策扶持及自身努力达到脱贫标准。李颖于2018年3月份正式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入职工作,属于财政供养人员。该户拟脱贫后不再享受政策。
二、财政供养信息(1条)
巨字号村委会李颖,2018年3月份正式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入职工作,属于财政供养人员。该户拟脱贫后不再享受政策。
三、车辆信息(1条)
天力木兔村委会张德斌,其蒙AL426为大车斗子,且于2014年已出售,该户保留。具体核实情况见:武川县可镇人民政府关于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拥有车辆信息的报告(可政发[2018]296号)。
四、房屋信息(3条)
大水圪洞村委会葛藤,为葛忠诚之子。2016年底通过政策扶持及自身努力达到脱贫标准,脱贫后继续享受政策。2018年6月于包头市青山区购买商品房一套(118.96平米),此次拟标注为脱贫后不再享受政策。
天力木兔村委会刘贵,2014年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通过政策扶持及自身努力达到脱贫标准实现脱贫。新西街繁荣巷108平米砖木结构平房,早在2014年已拆除。其在阳光小区购买20.85平米车库一间为事实,但年初刘贵查出罹患癌症,目前住院治疗,医药开销较大,故保留继续享受政策。
3、三圣太村委会陈海,全户3人,本人患胸椎结核、先天性心脏病,术后无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妻子李燕敏无业在家照顾其生活起居;儿子陈文杰5岁,目前就读于一小幼儿园。2017年识别为贫困户,2018年底脱贫。虽其在可镇二中有公寓楼住宅一处(面积27.85平方米,价值5万元),但陈海看病除正常报销后个人开支过大,且家中有孩子需要上学,家庭收入已严重不能保障日常医药费、教育费用支出,家庭生活极为困难。故保留陈海1户3人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具体核实情况见:武川县可镇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保留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海的报告(可政发[2018]26号)。
五、地税工资(6条)
1、福如东村委会赵华,本人患有慢性疾病,为了维持生活利用农闲时间在武川县宾馆打工,月薪1800元,只能做3个月,属于临时在外务工,故保留其继续享受政策。
2、大水圪洞村委会张飞飞,2018年毕业后在鄂尔多斯中钰泰德煤炭有限公司工作,并在2019年1月2日已离职。该户保留,脱贫后继续享受政策。
3、巨字号村委会王云峰,为户主王润根(残疾)之子,2014年因残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王云峰目前在内蒙古青杉汽车有限公司打工,属于临时工,故该户保留,脱贫后继续享受政策。
4、天力木兔村委会李天生,在内蒙古豪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作,经核实,其常年在村生活,无工资领取,是将副卡借给表哥使用,现已要回。该户保留,脱贫后继续享受政策。
5、天力木兔村委会康政珍,在呼和浩特市信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七天连锁酒店兴安店打工。经核实,其常年患病,之前在七天酒店做临时工,现已不做。该户保留,脱贫后继续享受政策。
6、三圣太村委会宋学刚,全户3人,有一个人耕地自己经营,宋学刚患鹅掌风,妻子马丽珍精神二级残,其女宋鑫读小学,生活困难,2017年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底通过政策扶持及自身努力脱贫。近几年宋学刚利用农闲时间在内蒙古牧源乳业有限公司打工补贴家用,每年打工时间在2-5个月,月薪1800元。该户保留,脱贫后继续享受政策。
六、残疾人信息(83条)
经核实,81人均为残疾人,其中有2人因2018年办理残疾证,还未将残疾证号录入系统。
低保不享受政策(2条)
刘勉1户2人,2018年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享受低保政策人员。
低保享受政策(287条)
287人均为享受低保政策人员。
特此报告
武川县可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