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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15012HLHS/2023-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哈拉合少乡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3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15012HLHS/2023-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哈拉合少乡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31
公文时效

哈拉合少乡2023年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1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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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乡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总指挥:

张建林 乡党委书记

聂向荣 政府乡长

副指挥:

云  霄 人大主席

李世俊 乡党委副书记

冯  海 乡纪委书记

张  亮 乡宣传委员

关淑慧 乡组织委员

沈  煜 乡武装部部长

程建兵 乡政府副乡长

杨  瑶 乡政府副乡长

耿  璐 乡政府副乡长

刘海清 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吕  勇 乡派出所所长

王文沛 司法所所长

成  员:

于志江 财政所负责人

李  鹏 政府统计

王东海 民政办主任

李建军 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范小军 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文沛 司法所所长

张  磊 卫生院院长

贾  财 武装部干事

各行政村支书,主任、各护林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军(兼),联系电话:0471-8868521

全乡18名被聘用的护林员为其责任区的防灭火信息员和防灭火应急分队队员,负责区域即本人公益林管护区域。各行政村也要组建10人以上的防灭火队伍,防灭火小队长由村委会支书担任。

(二)工作职责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坚持森林防火灭火值班,完成指挥部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条例》和有关法律的实施;

2.对林业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乡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防火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群众和各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森林防火意识。

3.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能力。

4.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天气时,做好森林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

5.检查地区防灭火设施的管护工作,管理防灭火设施及设备;

6.组织森林防火灭火科学研究,推行先进技术,培训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人员;

7.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森林火灾档案。

二、预警及内容

(一)预警

1.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三级工作状态。采取更加严格的火源管理措施。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部门要加强值班巡查,护林员要加大巡视密度,专业扑救队伍要进入备战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15分钟内集合出发。

2.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二级工作状态。采取更加严格的火源管理措施。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部门要24小时值班,护林员要加大巡视密度,专业扑救队伍要进入备战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15分钟内集合出发。

3.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一级工作状态。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部门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防灭火指挥部要在1名领导在防灭火办亲自上岗值班,并增加巡查人员。村委会巡查人员要入户进行防灭火预警传达,要求每户做到严格控制生产和生活用火,要坚持24小时值班,半专业扑救队伍要将灭火器具和给养装备事先装车,人员整治集合待命,达到接到命令后在5分钟内登车出发的临战状态。

(二)信息报送

1.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后,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有10分钟内向乡防灭火办报告,坚持有警必报、及时报告的原则。

2.首报: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部门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警后迅速核实,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报告乡防灭火办。

3.续报:火灾发生地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部门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乡防灭火办报告。

4.总报:火灾发生地、村委会、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有火灾全部扑灭后,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上报乡防灭火办。

(三)应急响应机制及措施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试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就地给予行政处罚,后履行组织程序或提出处罚意见。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负责扑火前线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线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预案启动后,各行政村和有经营森林草原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哈拉合少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成立相应火灾扑救组织机构,开展工作。

1.职责任务

指挥部:制定发布《哈拉合少乡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本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扑救火灾,依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火险等级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林工站:听取收集防灭火队员的信息汇报,初步安排简单的扑救方案,及时上报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防灭火员、护林员进行有效扑救。

政府统计:火灾损失情况的统计上报。

民政办:灾后救济事宜的处理。

财政所:负责防灭火专项资金的保管和使用,合理并严格把关各项费用的支出。

派出所:负责森林草原火险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疏散群众,协助森林派出所排查控制涉案人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隔离受火灾威胁人员。

司法所:灾后的司法援助以及法律宣传解释工作。

卫生院:负责火灾受伤人员的初步简单救治。

各村支部:执行上级有关决定,为上级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村情信息。配合各部门,在上级政府和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组织村民配合防灭火应急队员和防灭火信息员进行自救。加大宣传力度,在村民中倡导文明祭祀、秸秆禁烧等宣传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显著地段设置永久性防灭火标语2条。

2.防灭火信息员和扑火应急分队队员主要职责

(1)全面掌握本人防灭火责任区内存在火灾隐患的重点地区,加强值班,尤其是传统节日期间的上坟祭祖活动以及春耕前烧茬子时段要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进入或者准备进入高火险区的上坟烧纸人员要尽量劝返,劝返无效的要及时上报村委会及本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贯彻执行本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3)及时把握火险情况,发现火情以后,在保证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在能力范围内的要及时扑救,超出能力范围的要及时上报本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上报延误或者隐瞒不报造成火势扩大并给人民群众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4)配合做好火灾后调查和统计工作。

3.实施应急预案时协同配合部门的联动响应

在哈拉合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现成立哈拉合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前线指挥组,具体组成如下

(1)综合调度组

组  长:刘海清  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李建军  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范小军  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常  龙  林业派出所所长

吕  勇  派出所所长

张  磊  卫生院院长

主要责任:负责日常工作定时汇总及报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制定森林防火灭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监管护林员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灭火检查;指导所在地区专业扑火工作,组织进行森林火灾的扑救;组织制定本地区森林防火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设备管理;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和制定扑火预案,参与组织扑救森林火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火灾统计及档案管理。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云  霄  乡人大主席

成  员:郝永红  后勤负责人

于志江  财政负责人

主要责任:负责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前线指挥组

组  长:刘海清  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李建军  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范小军  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各行政村支书、主任

主要责任:负责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调度和指挥,检查监督各项防灭火措施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火场信息。

(4)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防灭火队

哈拉合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防灭火队在哈拉合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防灭火,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队  长:刘海清 1384810457

成  员:李建军、范小军、李鹏、王东海、郭占昊、贾财、李帅、左建锋、赵曙光、郭胜利、郭二虎

配 备:二号灭火器50把、铁锹50把、灭火器12个、防火指挥车1辆、对讲机2台、装载机1台。装备性能情况良好全部检查完成。

(5)十个行政村防火小组花名

后营子村委会防火小组花名:梁根兴、梁建华、冀鹏飞、冀建国、梁卫根、乔开龙、梁友厚、薛贵旺、张元心、温利军、陈来福、陈林厚、冀新龙、张贵才

庙渠子村委会防火小组花名:李三河、李二喜、王玉龙、常福贵、郭存贵、郭存福、郭大蝉、王润贵、李河小、单贵根、郭兰根、张根兰、郭用来、王增有

脑包村委会防火小组花名:杨万利、刘永平、赵文俊、渠润梅、崔关斌、崔水平、付根来、于水旺、刘文亮、刘俊贞、王付怀、刘海岗、郭保平、吕久在、冀振荣

大庙村委会防火小组花名:李玉龙、王冬、贺全生、刘志军、张 良、魏喜中、李海云、贺俊平、王兰中、李俊义、陈月伟、苏兵小、张俊生、岳成龙、刘荣伟、武铁锁、温前龙

榆树店村委会防火小组花名:高志强、王东海、陈锁龙、李怀龙、张天喜、王虎伟、王元龙、李根喜、王国军、侯俊峰、王建军、淡永在、李治安、吴琼、杨玉柱

庙渠子村委会防火小组名单:温秀元、张根常、侯润梅、白晓玲、石文兵、董新宽、郭存福、贾福元、白玉林、李二喜、王玉龙、郭存贵、王增有、王润贵、单贵根、李河小

土城子村委会防火小组花名:马利兵、田永伟、张润其、王河小、张拴怀、张永河、张继龙、柴补金、周虎刚、王虎龙、李保红、邢永亮、田虎彪、孙润生、孙巨金

公忽洞村委会防火小组花名:卜和平、赵三元、杜爱仙、刘春霞、冀文彪、刘平祥、李金伟、赵虎虎、侯兴亮、张鹏飞、郭埃锁、马勇、李天祥、张开河

庙沟村委会放火小组花名:苏 鹏、祁加栓、魏喜枣、周瑞斌、常有民、孙铁刚、高新龙、杨天寿、祁银珍、常红小、冀培仁、高新民、韩喜龙、岑润狗

哈拉合少村委会防火小组花名:郭四清、谢根平、王文沛、王梦春、高润娥、王福俊、张永平、王福俊、陈志刚、韩根旺、王占山、郭连平、赵粉英、陈志刚、李二昌、李文彪、孟挨红、秦勇、秦有林、赵月旺、郭连平、王有志、韩根旺、郝贵亮、王文彪、王全小、白挨河、王占山、于连全

腮忽洞村委会防火小组花名:张亮、栗天龙、高云莲、李永强、兰杰、高引龙、郭兵小、武虎伟、兰连锁、张金河、兰根鱼、丁挨喜、张忠恒、郭拴喜、韩瑞莲

各自然村村长、网格员、护林员、防灭火员,分片管护工作由各村委会自行决定。

各村委会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负责辖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村两级干部要按“防灭火网格化”包村到人,全员上岗,一旦发生火灾,本着最快速原则,由负责人或包村干部立即组织本区域内护林防灭火人员扑救,同时要及时向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乡森林草原指挥部要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组织应急分队、物力进行扑救,并将火情上报。

各村委会森林草原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的防灭火标语书写,每个自然村不可少于两条。

(四)重点火险区的职责划分

特殊火险区及重点区域

五家村林场,主要责任单位:国营林场、榆树店村委会,责任人:榆树店包片乡领导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为该区域护林员,主要责任人为网格化包村干部。

(五)防灭火重点区域及值班制度

全乡防灭火重点区域为:脑包、榆树店、庙沟、土城子一带等区域,协助林场完成五家村林区的森林防火灭火工作。乡政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昼夜开机。“清明、五一、七月十五、国庆”等防灭火高危期间乡村两级不放假,防灭火期后,由办公室安排调休,在防灭火期内各网格化包村干部及防灭火人员不得无故脱岗、请假,各村委会所属自然村一律不准燃烧作物根茬,各村要每日配置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发生灾情时及时上报。

(六)宣传、预防和监测

1.宣传、预防

广泛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重点地段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进生态项目区人员防灭火意识。各村要采取通过村村通广播、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切实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灭火意识。

各村要修订护林防灭火村规民约,不准带火源进项目区、不准野外违规用火,限制危险人员进入公益林区。

2.监测

在防灭火期间内,严格遵守防灭火值班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保证对防灭火信息及时掌握;组织机构各成员和各防灭火队员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七)火灾扑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火情所属村委会及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1.发现火情后,依过火面积做出如下应急

(1)过火面积1亩以下的,联防小组组长组织扑火应急分队及时扑灭,事后上报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过火面积1亩以上10亩以下或者半小时内尚未扑灭的,上报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在火场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扑火指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火应急分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过火面积10亩以上或者半小时内尚未扑灭的,上报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在火场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扑火指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火应急分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并由本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武川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请求上级支持。

(4)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2.注意事项

(1)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2)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由现场指挥部联系救助。

(八)扑火器具以及车辆的储备

二号灭火器50把、铁锹50把、灭火器12个、防火指挥车1辆、对讲机2台、装载机1台。

(九)扑灭经费

乡政府设置扑火专项应急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他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承担。

(十)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

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作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

案件查处工作由乡林业站配合派出所处理,必要时请求县森林公安局及县公安局帮助处理。火场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善后

因扑火受伤的救火人员由哈拉合少卫生院负责初步救治,必要时联系上级医院救治。

因火灾给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必要时由民政办报请县民政局予以救助。

4.奖惩

对扑火有功的护林员,可在季度考核中加分1-3分,并报请乡政府予以表彰;

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经济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相关法律法规说明

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惩处办法,包括但不全面的,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武川县哈拉合少乡人民政府

2023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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