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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09:41

来源
武川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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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武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编制情况

六、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扶贫工作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武川县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武川县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武川县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武川县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武川县2021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武川县2021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武川县2021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武川县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武川县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武川县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依照宪法、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部署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六)负责对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办)、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八)完成上级纪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设置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1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室17个。

三、政府采购信息

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机要通信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车2辆;房屋占用面积4254.37平米(其中,办公用房511平米、业务用房3743.37平米);通用设备1995654.76元、专用设备139206.58元、家具用品612059.56元。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编制情况

我单位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六、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我委预算收入1400万元,比上年1133.59万元,增加226.41万元,增幅2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高;二是增加建设信息网络和软件购置更新预算;

2021年,我委支出共计1400万元,比上年1133.59万元,增加226.41万元,增幅23.5%。其中:基本支出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7万元,公用经费58万元),比上年增加96.41万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医疗保险政策变化和人员调资政策导致;项目支出455万元,比上年增加170万元,增幅60%,主要原因是2021年准备建设信息网络和软件采购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2.86万元,比上年187万元(其中有项目办公费135万元)增加5.86万元,增加3%。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10.36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3.5万元、会议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5万元、差旅费8.5万元、培训费4万元、维修费9万元、劳务费16.5万元、水费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和水费,以往我委接待工作和水电费都由其他单位负责。

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我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5万元,比上年18万元增加3.5万元,增幅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上升100%,主要是往年公务接待工作由县接待办负责。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万元,比上年预算180000增加1.5万元,增长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上升8%,增加主要是由于为县委巡察办在巡察项目经费中,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八、扶贫工作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安排扶贫工作经费。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 (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部门所属单位通过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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