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纪发〔2016〕60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纪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就近期查处的二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得胜沟乡大路耗村委会主任郑德文、毛林坝村委会主任赵福龙、东坡村委会文书张补英违规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郑德文利用职务便利,于2015年违规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549.00元,2013年至2015年,大路耗村其他村民套取理赔款5946.00元;赵福龙利用职务便利,于2013年至2014年,违规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351.49元;张补英利用职务便利,于2013年至2014年,违规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758.62元,东坡村其他村民套取理赔款1042.38元。郑德文、赵福龙、张补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哈乐镇吾速图村委会妇联主任(兼社保协理员)曹爱云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卡问题。曹爱云于2015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两张养老保险卡发放给了不应享受待遇的村民。曹爱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微腐败”能造成“大祸害”。各乡镇党委、纪委,各部门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派驻组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敢向惠农资金伸手的决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县纪委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将严肃问责。有关职能部门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要追责问责。
中共武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川县监察局
2016年6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