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待定 | ||
事项名称 | 对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行为的行政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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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印发年度抽查工作计划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3.实施抽查检查4.抽查检查结果公示5.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6.开展案件调查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9.结案,行政处罚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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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发现问题,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作出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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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