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汇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信息汇总
信息汇总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对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彩票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
第三十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未经批准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 (二)未按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开奖兑奖操作规程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开奖兑奖的; (三)将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或者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委托他人管理的; (四)违反规定查阅、变更、删除彩票销售数据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六)未经批准销毁彩票的; (七)截留、挪用彩票资金的。
第四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或者技术服务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 (六)未将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的; (七)未按规定上缴彩票公益金、
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的。


责任主体 武川县财政局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发现违法行为(或者以其他途径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核检查结果,对认定检查结论的事实、证据、检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被检查单位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项目。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依照《彩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彩票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彩票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