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对文物系统一级风险单位安全情况的监管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检查
设定依据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7.2.2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本标准的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4.2.3.1一级风险单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一级风险单位a)国家级或省级博物馆;b)有50,000件藏品以上的单位;c)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单位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第四十七条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收藏文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备注:此事项已向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



责任主体 武川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依法进行实地勘验(查)、鉴定、询问;2.督促整改责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制作下发整改通知书;3.决定责任:(1)检查结束后应按规定通报结果。(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企业进行处罚;4.公开责任: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