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武川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说明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中央编办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武川县“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呼和浩特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2020年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基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国家标准的出台,由协调小组下设的精简行政审批组会同县各委、办、局对县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完善,现予以公布。  
    2、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wcbb0511@126.com,电话:0471-8820511。

    3、此次公布权责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予以固化,县政府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工作。  


武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