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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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权力名称 旱情信息发布
权力类别 公共服务
责任主体 武川县水务局抗旱服务队
设定依据

《抗旱条例》(2009年2月11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

好水资源的分配、调度和保护工作,组织建设抗旱应急水

源工程和集雨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

水情、雨情和墒情信息。”第四十九条:“国家建立抗旱

信息统一发布制度。旱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

指挥机构统一审核、发布;旱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

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审核、发布;农业灾情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发布;与抗旱有关的气象信息由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责任事项

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