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水务局
水务局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权力名称 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
权力类别 公共服务
责任主体 武川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通过,2010年12月25日修订)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责任事项

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