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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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权力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三补”
权力类别 公共服务
责任主体 武川县教育局
设定依据

【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规定】《锡林郭勒盟义务教育阶段助学管理办法》(锡署发〔2011〕66号)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现行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免杂费、书费、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基础上,我盟从2011年起免收学生作业本费并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习用品费,提高特殊教育寄宿生生活费,实现义务教育“四免两补”政策。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