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名称 | 全国科普日活动 |
权力类别 | 公共服务 |
责任主体 | 武川县科学技术协会 |
设定依据 | 1.《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第十二条:“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2.《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05〕31号)“按照中央书记处的指示精神和中国科协六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中国科协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每年9月的第三周公休日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 |
责任事项 |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