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第十二条第四款: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忙和指导用人单位的职工组建工会。
其他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