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主席令第4号,2014.1.1)第十一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其他责任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