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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可镇东西梁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3

来源: 政府办

武川县可镇东西梁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住户:

为了切实解决可镇东西梁棚户区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镇品质,维护公共利益,按照《武川县可可以力更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武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武川县可镇东西梁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征收的决定》(武政发〔2020〕82号)文件精神,将对“可镇东西梁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征收单位:武川县人民政府。

2.征收实施单位:武川县住建局。

3.征收起始时间:2020年11月23日正式开始征收。

4.征收范围:迎宾路以东,昆都仑河以南,原104省道以西,文化东西街以北范围内的被征收户。

5.征收补偿办法:《武川县可镇东西梁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6.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自正式征收之日起,被征收人如有异议,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向武川县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投诉与举报:对征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进行投诉与举报。投诉与举报电话:

武川县住建局:0471—8812714

武川县监察局:0471—8812446

武川县信访局:0471—8812405

8.公告须知:本项目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由被征收户自愿选择房屋是否征收,被征收人在已申请之日内逾期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县人民政府将不予征收。请广大住户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武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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